各有关部门: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登陆方式:承担过基金项目或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忘记密码的请按基金委网提示找回或与科研处联系)。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发邮件给科研处联系人 xujianhong@suibe.edu.cn申请开通(申请邮件中请务必注明申请人姓名、学院、职称、常用邮箱、联系电话和手机号),待收到反馈邮件时,即可从邮件中提供的链接登录ISIS系统填写。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申报流程
1、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指南预计元月初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申请人须对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与条件进行检查和把关,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2、在2017年指南发布之前,请各位拟申报人员参考2016年基金项目指南,提前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初稿可从本通知后下载),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帮助教师完善申请书内容,提高申报质量。
3、为保证上传成功,审查有效,及必要的修改时间,请各位拟申报人员务必于2017年2月23日16:00前将修改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网上信息系统中提交(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版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
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科研处将于2017年2月23日后进行网上形式审查,先提交的先审核;如果有问题,将退回电子稿,申请人及时修改再提交;申请人务必要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则可打印申请书并上交。
申请书最后一页即“签字盖章页”,在确保课题名称、参与人员及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可提前单独打印这一页,签字或送交合作单位盖章,以免仓促。
4、请通过科研处形式审核的申请人于2017年3月8日15: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A4双面打印,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ujianhong@suibe.edu.cn。(注意:请务必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一致,电子版只发送Word文件,文件名改为“申请人姓名”+“所属部门”)
5、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登陆方式:承担过基金项目或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忘记密码的请按基金委网提示找回或与科研处联系)。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发邮件给科研处联系人 xujianhong@suibe.edu.cn申请开通(申请邮件中请务必注明申请人姓名、学院、职称、常用邮箱、联系电话和手机号),待收到反馈邮件时,即可从邮件中提供的链接登录ISIS系统填写。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申报流程
1、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指南预计元月初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申请人须对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与条件进行检查和把关,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2、在2017年指南发布之前,请各位拟申报人员参考2016年基金项目指南,提前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初稿可从本通知后下载),于2017年1月1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帮助教师完善申请书内容,提高申报质量。
3、为保证上传成功,审查有效,及必要的修改时间,请各位拟申报人员务必于2017年2月23日16:00前将修改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网上信息系统中提交(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版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
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科研处将于2017年2月23日后进行网上形式审查,先提交的先审核;如果有问题,将退回电子稿,申请人及时修改再提交;申请人务必要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则可打印申请书并上交。
申请书最后一页即“签字盖章页”,在确保课题名称、参与人员及单位不变的情况下,可提前单独打印这一页,签字或送交合作单位盖章,以免仓促。
4、请通过科研处形式审核的申请人于2017年3月8日15: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A4双面打印,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ujianhong@suibe.edu.cn。(注意:请务必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一致,电子版只发送Word文件,文件名改为“申请人姓名”+“所属部门”)
5、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6年12月23日
科研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