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6 浏览次数:207

各有关部门: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8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51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311日及以后出生)。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7、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8、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8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1项。  

9、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0、已获得“优青”、“杰青”、“青千”、“973”青年首席者不能申报启明星计划A类。

11、已入选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任一类型计划的人员,在受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启明星计划。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建议时间为:2018.5.1-2021.4.30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由于市科委对各单位限额申报,学校科研处将根据申请情况,通过校内评审评选推荐上报。

2、申报流程:

1)申报人请下载申请书填写(见附件),暂时不要上网申报;

2)请申报人于116日上午1100将申请书一式5份交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3)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并于1110日前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

4)通过校内评审推荐申报的项目还要在网上填写提交,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3、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建红电话:67703220邮箱:xujianhong@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171026

  

附件:2018上海市启明星计划申请书(校内预申报与评审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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