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拟再建设3所左右市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每所研究院聚焦1个研究方向,集中投入,产生标志性成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本科高校。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整体性特征,聚焦某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具体研究方向开展深入研究,并在该研究方向上积累了一定的学术科研成果,具备开展深度研究的基础和条件。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应有明确负责人,实行首席专家制,能够统筹协调各方资源集中优势开展研究。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研究成果应服务于所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着力提升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
4.申报单位所在高校高度重视研究院建设,承诺对于获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提供配套建设资金,并在办公场地、学术活动开展、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提供相应支持。
三、立项数量和支持经费
全市第一批拟建设3所左右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2018-2020年,每所研究院每年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需填写《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人员资料表》(见附件2)以及经费申报书(见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如科研获奖、论文、项目等,自行汇编成册。
2.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申报材料须经学校党委审核盖章。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于2017年9月18日(周一)下午12:00前报送至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联系人:王振雷,64163945;邮寄地址: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1C室,邮编:200032),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eyuzhongxin@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建设申报书》
附件2:《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人员资料表》
附件3:经费申报书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