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一轮“十二五”内涵建设学科科研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1 浏览次数:1527
    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为“085工程”),现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学科群建设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启动我校新一轮“十二五”内涵建设学科科研项目招标工作。 
    本期“085工程”学科科研项目分两类招标:一类是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项目(分别是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学、工商管理学、法学);一类是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分别是企业管理、金融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法)。
    随着学校085经费下拨方式的转变,项目推进和管理的重心将有所下移,以期凝练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引领博士点建设推进计划取得更好的成效。
         本轮“08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将采取学科带头人负责制,组织和安排各类项目的申报:(1)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项目由四个一级学科带头人分别牵头组织申报,每个一级学科下设若干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具体可参照上一期博士点建设推进计划专项),每个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设一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学科(方向)的项目申报工作。(2)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相关二级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轮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下拨专项经费400万元,每个一级学科各100万元,建议各一级学科根据博士点推进计划中下设的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平均分配经费额度。
     2、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每个学科40万元。
    3、按照教委关于年度专项经费当年下达当年用完的精神,本轮项目资金下拨将采取一次性拨付的原则,即立项拨付100%。
    4、在经费管理和考核机制上,将试行项目结项结果与校内科研奖励和其它项目申报挂钩的办法,具体而言: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预期研究任务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翌年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向科研处提交有关成果后才能予以认可结项;逾期仍未完成者将考虑降低校内科研奖励标准,并作为年度科研考核的参考指标。
     5、在项目设计上,各学科应坚持需求导向,坚持高水平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各学科可设立科学研究、学术会议、对外交流三类项目,所占下拨经费的比例分别为65%、20%和15%。(1)科研项目应鼓励研究团队建设,二级学科负责人可视本学科情况自行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数量和分配经费额度。预期成果的设计必须合理,可参照原博士点推进计划成果方式,如专著、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等。(2)学术会议项目由二级学科负责人直接申报,经费应以支持本学科的团队和研究方向的凝练为目的。(3)对外交流项目由二级学科负责人直接申报,经费应用于支持本学科教师的国内外学术活动。(3)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项目与市教委重点学科项目应避免重复申报。
     6、上报材料要求
    (1)各学科按照建设规划分别提交《资金建设启动项目计划表》,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1份。
    (2)各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
     7、申报截至日期:2013年12月24日
     
    联系人:
    陈加林,67703220,chenjialin168@suibe.edu.cn
     
    附件1:《资金建设启动项目计划表》
    附件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学术会议资助申请书
    附件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085工程对外交流活动资助申请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  研  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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